【當擁有5000萬時想做的7件事】

哇~~~被阿聖點名!!怎麼這樣啦~~~~~~超沒良心的學長啦!!!

規則如下
開始遊戲的人出一個題目,在自己的 Blog 上寫下答案,然後把題目丟給另外五個人,在文
末附上這五個人的連結,並且到這些人的留言版上留下:「你被貼了!」。這五個被 Tag到
的人,在自己的 Blog 註明 (並附上連結) 是從哪一個 Blogger 那裡傳來的題目,然後寫
下答案,再去貼另外五個人。如此繼續下去。.

題目是「當擁有5000萬時想做的7件事」:

1.幫蒂芬豬找兄弟姐妹
2.吃個夠(我一定要把逢甲吃垮)
3.去義大利(看完電影一直很想去...雖然那有黑手黨)
4.去日本約狎尾學出來吃飯(哇哈哈.....)
5.再去約小庫喝下午茶(黛姐應該不會揍我吧!!)
6.之後再回台灣跟阿豬去日本渡假(總是不能虧待正宮吧!!)
7.蓋豪宅~~~~(從此跟阿豬過著幸福美滿的日子)

p.s 這鬼題目...我哪有可能擁有5千萬呀??見鬼了......最好寫完這些我就有5千萬,
根本就是寫來給我吐的嘛.......去!!!

點名....點名時間到了啦!!
名單如下:

1.土司
2.駱小偉
3.馬瘦
4.蕭小弟
5.阿悻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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